2015年12月5日,省教厅发布了《广东省第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4号》,通过了《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》,我校章程获省教厅核准公布。据悉,此次省教厅首批核准通过了包括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内的16所高等学校章程。
我校于2014年6月启动章程制定工作,在历时一年多时间的制定过程中,学校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《章程核准工作细则及具体工作流程》要求,成立了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;出台了《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》;明确了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思想、工作原则、主要任务、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;全面宣传动员,统一思想,把章程的制定作为2015年工作的重中之重,作为全校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,凝聚发展共识,形成共同精神价值追求的过程;并以章程建设为契机,推进学校相关制度建设,完善和发展现代大学制度。
我校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,正文十一章八十三条,涵盖了教育部31号令中规定的高等学校章程应当包括的内容,将学校正在做、能够做和应当做的事项以学校“基本法”的形式做了规定,并为今后的发展留有足够的改革空间。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理念;明确了学校实行“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、依法治校”的治理体制;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地位;明确了师生员工应有的基本权利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,学校今后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